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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09 15:36:03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海安市委编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扎实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及时下发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南通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制定下发了《海安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分为总则、评估类型和指标、评估方式和程序、评估结果应用、纪律和责任,共五章二十三条。《办法》明确了评估的主体和范围、细化了评估的指标类型、规范了评估的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全面制定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小组,以编办业务科室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提前认真研究被评估部门基本情况,全面掌握被评估部门的职责、编制、职数等信息,做好评估的准备工作。根据《办法》精神,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坚持评估指标“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准确把握评估对象工作定位,围绕重点工作、主责主业、中心工作等,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编制和职数使用效益及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等指标纳入评估体系。

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率先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试点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对评估中发现的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今年海安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专项评估计划,对事业单位改革、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等涉改单位进行“提前评”,对“三整合”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等涉及区镇进行“事后评”,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为后续改革工作提供有力工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