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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三制”工作法推进机构编制核查统计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04 10:41:3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日,海门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好机构编制核查暨统计专项调查工作,摸清底数,查清现状,肃清问题,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强化数据分析运用,为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坚持机构编制“责任制”,确保统计数据“准”。一是领会到位。海门区委编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办内同志深入学习省委编办俞军主任在专题培训会的讲话,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部署到位。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下发开展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核查工作的统计范围,核查方式、时间节点,列明核查有关问题解释等,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分工到位。会议确定了有关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对照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分别逐一核实各单位的名称、内设机构名称、编制数、领导职数等基础信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制”,做到统计数据“严”。一是自查环节求真实。对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四清”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自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反馈和相关表格,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上报,为报送的数据负责。二是汇总环节查问题。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结合各单位“三定”台账,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与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逐项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核对环节强追溯。对数据修改的每一步操作留痕,形成可追溯的查询问责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实现数据准确、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

坚持合力监管“联动制”,力争统计效果“优”。一是以动态管理为目标,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月报和统计工作,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及时更新数据的同时,通过优化工作路径和提高工作效能,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实现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管理。二是以数据挖潜为方向,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对干部调动、人事任免、退休、辞职等有关资料主动对接,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系统、台账与单位人员情况相一致,为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发挥重要作用。三是以日常督查为抓手,结合领导干部“三责联审”、选人用人专项督查、日常跟踪评估调研等契机,对机构编制数据进行校核查验,强化各项监管工作合力,加大单项工作的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