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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三点发力”做深做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17 10:50:26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深入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海门区委编办深刻领会落实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管理,注重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聚焦发力点、强化落脚点,做深做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人员编制管理,做好改革保障。做细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人员入编手续,积极做好减员出编月报工作,科学掌握各单位人员进、出编数据,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数据质量。精准、动态维护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确保系统中机构、编制、职数、实有人员等信息准确无误,不断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与各涉改部门的协调对接,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职责调整、人员划转、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确保职能转变和履职到位。建立涉改部门机构编制台账,围绕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单位更名、机构挂牌、编制数、职数变化等内容进行梳理,同步更新完善实名制系统,做到调整必有据、调整必准确,充分保障机构改革后部门正常运行。

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做好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部署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上年度全区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同时,对上年度批复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进行分析,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实地核查,主要查看各单位机构编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积极开展日常核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并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多种监督检查手段,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查处各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将各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情况、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等作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科室联动,实行“红、橙、黄”三色预警管理,促进各级党组织依法依规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三是协助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夯实管理基础。配合做好专项巡察工作。根据全区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配合巡察组对部分重点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及时梳理有关情况和问题点。注重源头管理。从严审核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申请招录计划,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限额审批管理制度,实现人员总量只减不增。及时了解各单位人员使用情况,重点梳理限额使用效率不高的单位,提出限额调整建议,把有限的政府购买服务限额向重点领域倾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统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统计月报制,及时、准确掌握实有人员信息。深入研究一体化系统功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信息指标项,运用人员变化的统计查询、科学研判、汇总分析等功能,实现信息的便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