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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委编办全方位提升“三度”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24-06-26 14:09:1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崇川区委编办牢固树立“大督查”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坚持高度、广度、力度“三度”并重,多方联动,凝聚合力,持续深化机构编制全方位监督管理质效。

一是注重布局“高度”,把牢大督查方向盘。突出政治属性。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根本标尺,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日常监督、专题考核等方式,做深做实机构编制监督,保证党的领导制度安排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实际效果到位。发挥“头雁效应”。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通过“一本书”“一堂课”等方式,确保新任领导干部能够迅速熟悉并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强化“纪律高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执纪监督信息,构建起底摸排、监督检查、查处整治、警示教育的工作闭环。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力度,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合力“广度”,织密大督查责任网。以机制提效能。出台《崇川区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工作的意见》,构建机构编制问题预防协作机制、线索移送及问题通报协作机制、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协作机制等,破除各部门协作堵点,全年参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约10家次。以考核促整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各阶段机构编制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选准坐标,提前谋划,通过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决策执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助推各个阶段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落到实处。以联动促落实。建立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从全区从事组织、人事等党务工作的机关党员干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中选拔熟悉机构编制业务的工作人员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机构编制文件履行情况的监督,坚决防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共同监督的闭环工作体系。

三是提升监督“力度”,牵住大督查牛鼻子。注重立足机构编制主责主业,全面开展督查预警。在日常预警督查方面,按照年度督查计划,每年对20家区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近一年内职能调整事项履行情况、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上一年度职能工作履职不佳、年度重点履职事项等开展督查;在区委编办内部建立起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预警的联动机制,依单位申请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收集和查找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执行和职能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在专项预警督查方面,对基层“三整合”改革情况、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情况、开发园区与相关街道职责职能划分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在落实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街道职能运行、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过程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对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督查事业单位是否存在履职不规范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