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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编办“3+3”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14 10:44:2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机构编制核查是全面及时查清机构编制资源审批和执行情况、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基础数据,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的重要抓手。如东县委编办坚持“3+3”工作法则,将核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进一步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强化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办法+方案”,强化核查工作的权威性。如东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向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广泛宣传《办法》重点内容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调整优化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细化核查范围、核查内容及核查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核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3个部分,其中实施阶段细又分为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上报、数据比对、实地核实等5个关键环节,确保核查范围全面、内容详实、节点靠前。

二是“线上+线下”,强化核查工作的针对性。依托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等平台,加强实名制信息的日常管理。线上以机构编制文件中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等内容为依据,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进行全面分析比对,精准掌握编制人员情况、在编在岗情况等数据,为科学分析全县编制资源使用现状及未来趋势、用编收编、合理配置资源等提供依据。线下组织开展实地核查,查阅机构台账资料,围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执行‘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中层职数使用、挂牌机构情况等进行针对性核查。

三是“纵向+横向”,强化核查工作的关联性。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组织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有关核查方面的具体任务分工,在机构编制、职数使用、进编出编、工资审批、经费拨付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形成完整的工作链、审核链和责任链,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的约束配合和核查联动机制。县镇两级层面各单位明确1名核查工作联络员,在预算单位基本信息、机构编制数据、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人员参保信息等方面进行自我核查,有效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