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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委编办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11 10:57:3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如皋市委编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四个强化”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方案,确保检查工作“严谨有序”。设立明确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确定水务局、卫健委、国资办、工商联4家单位开展常态化评估,立足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服务效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选取卫健系统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领域评估。严格按照单位自查、实地检查、反馈整改等环节开展工作,以自查自改、有效指导、整改提质的检查模式,提升单位自查整改能力,推进形成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检查内容,确保检查事项“不重不漏”。结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明确检查内容,将党管机构编制情况和履职尽责情况、机构编制职数配置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情况、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效益等内容纳入检查范围,并与各科室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检查事项不重复、不漏项。为确保检查工作好操作易进行,详细列明各项检查内容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形成全面立体、科学规范的检查方式。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检查方式“多管齐下”。抓实单位自查,安排业务骨干对检查内容进行详细解释,确保各部门深入了解检查内容,帮助各部门从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落实职责职能、工作成效、人员编制饱和度以及聘用人员使用情况、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并以党委(党组)文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做实实地检查,采取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与各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负责人或者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座谈,针对个别部门进行“一对一”交流,深入了解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意见建议等。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力争发现问题“应改尽改”。建立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各个击破。针对部门存在问题,根据不同类型,限定不同时限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同时树立目标导向,将检查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改进日常管理方式,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科学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