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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三举措”迈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新步伐
发布日期: 2021-04-01 10:48:47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执政资源,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海门区委编办遵循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原则,坚决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要求,多措并举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全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一是牵住条例“牛鼻子”,培养法治思维理念。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全区实际,制定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权限和工作流程,为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运行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条例》和《实施办法》纳入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培训、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理论组学习,增强党组织负责人机构编制法定意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自觉维护机构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激活清单“主引擎”,推进法定制度建构。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对照省委编办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全面梳理新增、取消、合并、权力名称和权力类型调整、设定依据调整等事项,确保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的名称、类别、编码、依据相同,全区共编制公布31个部门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6634项,各部门严格“照单行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强调整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制定《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区级职能部门向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制度》,全力破解镇(街道)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职责不清、任务下移、权小责大等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紧箍咒”,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纳入考核、巡察、审计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针对重点领域改革、重要机构职能调整,常态化开展跟踪问效,科学评估各部门机构编制配置效益。利用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12310举报电话,做好监督举报的受理、登记和回复,将机构编制法定化落到实处。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和岗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研判评估岗位限额使用效能。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围绕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公益履职、编制使用等内容,对医疗、教育、农业、安全生产等民生重点领域的事业单位进行核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异常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实现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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