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如皋市委编办以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为出发点,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全力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规范流程,构筑事前防线,夯实工作基础。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督查前置、全程参与。强化机构编制法规业务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市委党校教学培训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条例宣传解读、学习培训、研讨交流活动,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及相关政策法规解释说明,明确机构编制纪律“红线”,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管理,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立、撤销或合并、机构规格提升、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变动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根据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要求,按照“部门动议—调研论证—审议决定”程序,形成书面说明材料报告审批。
二是协调联动,做好事中监测,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内、外双循环机制,全方位强化过程督查预警。对内围绕实名制系统明确业务科室间职责分工,采取定期自查与实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监测部门人员流动、干部配备、编制使用等情况,准确了解和掌握各单位的人员变动情况,防范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对外建立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信息收集与分析,将人员编制、领导配备、退休数据等信息进行核查与比对,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及时、有效、准确更新,为巡视巡察、选人用人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专项督查,抓好事后问效,强化刚性约束。充分用活用好机构编制评估、跟踪问效等专项督查手段,保障机构编制事项的贯彻落实。科学谋划,将评估、跟踪问效、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有效结合起来,选择重点改革领域、重点民生部门,制定规范科学的督查评估方案,完善优化督查指标,分设共性指标和差异化指标,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督查小组与部门共同分析查摆原因,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及整改意见,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后续研究讨论后给予反馈。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批复、用编进人审批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