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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多措并举构建机构编制监测预警机制
发布日期:2024-03-28 10:01:18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海门区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以编制风险清单为基础、开展常态监测为抓手,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构建机构编制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守牢机构编制纪律底线、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

一是编制风险清单,树牢红线意识。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依据,重点聚焦监督问责章节中的6条严禁行为,结合以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了机构设置、事项执行、编制使用、干部配备、机构编制统计、人员在岗、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25种情形的风险清单,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机构、擅自对内设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更名、擅自超编进人、擅自调整内设机构职责、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长期违规借用人员、未经审批擅自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名制系统维护不及时等。

二是开展常态监测,掌握实时情况。依托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定期监测系统内的机构、编制、人员等数据,查看有无擅自超编进人等情况。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等,采取集体座谈、个别找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被核查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深入掌握存在问题。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实现协同管理。依据上述监测中发现的不同问题,实行“黄、橙、红”三色分级预警,分别采取暂停安排招录计划,暂停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冻结单位所有机构编制事项等措施;并对预警事项开展评估研判,将主要职责履行不充分、中心重点工作不作为的部门,列入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负面清单;对组织机构空壳化、职能任务空心化的单位按照撤销、合并或挂牌等方式进行清理;对职责业务萎缩的单位按照人员只出不进,空余编制全部收回等方式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