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编办“三个结合”抓好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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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是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如东县编办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三个结合”为方式,努力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成效。 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年报等日常工作,对全县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际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管,建立日常动态监控机制。同时,注重发挥专项检查作用,加强与组织、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三责联审”中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进行精准化督查。 二是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在编办主任会议召开前认真做好研究论证,形成初步建议方案,为办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所涉事项审批获准后,利用多种方式途径收集反馈信息,对其机构运转、职能履行、人员编制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落实,确保形成常态跟踪监督机制。 三是坚持严控超编与服务发展相结合。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街道加快对因政策原因超编等机构编制问题的整改,规定原则上未整改到位的部门暂缓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同时,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需求,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思维,对部门客观用编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努力在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方面探索方法,避免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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