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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四项机制”推进实名制数据精准化管理
发布日期:2024-06-05 10:55:1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坚持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的精准化管理作为一切机构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四项机制”强化数据管理和维护,确保基础数据精确精准。

建立电子台账分类管理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基础数据日常管理电子台账,按市级党政机关、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条管单位等进行分类管理,不仅涵盖了核定编制数、实有人数、核定领导职数、实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机构规格、经费类型等30多项机构编制数据,还归集了机构变更沿革的具体脉络,充分实现台账兜底、分类管理、数据可查。

建立线上线下同步维护机制。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实名制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坚持“一变动、一调整”原则,业务科室有关人员及时根据机构编制批复文件、领导任职和人员变动文件等,对电子台账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同时跟踪督查业务办理部门在收到批复文件后第一时间维护实名制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做到实名制系统数据与日常管理电子台账数据共同印证、相互支撑,确保“账、库”信息一致。

建立年报核查闭环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年报统计工作,定期“校验、维护”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对校验出现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汇总整理,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统一口径及时修正数据错误、填补数据空白。统筹推进年度核查工作,将年报系统和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等指标全部导出,逐一核对、集中比对、查漏补缺,坚决做到电子台账+实名制系统+年报系统数据“三统一”,实现管理闭环。

建立结果运用监测预警机制。坚持“让数据说话”,以电子台账和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定期分析研判,对我市机构设置、编制职数使用、编内人员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的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管,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等实行“红黄灯”预警管理,精准把控人员编制变动趋势,为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公开招录、人员调配、政策性安置等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