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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三个突出”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1-09-18 14:45:2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有关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决策部署,更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启东市委编办在严格控制学校教师编制总量的基础上,积极保障教师编制使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为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突出创新引领,推动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在全市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保障相对不足、编外教师聘用相对较多的情况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2020年4月下发了《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原则,明确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并一次性批复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使用计划50名,为吸引幼教人才开辟了新的渠道。

二是突出改革赋能,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2020年暑期在初中试点“适岗竞聘”,全市共有32位教师参与主动交流,12位教师竞岗落聘转岗至后勤教辅岗位。2020年底,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启东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构建教师队伍流动机制,引导教师有序竞聘,逐步实现市域内教师流动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制定《启东市中小学教师政府专项考核奖分配方案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启东市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教师待岗培训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推动“县管校聘”改革落细落实。

三是突出定向培养,推动优质师资向农村倾斜。每年足额批复定向师范生用编计划,三年来按照计划共招收乡村定向师范216名。制定《定向师范生规范化培训及再分配方案》,为刚入职的定向师范生提供最好的职后培训,在确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后回到乡村学校、反哺乡村教育。同时,为吸引优秀高考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和引导本土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推动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制定《启东籍优秀学子报考优质师范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凡是参加当年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自愿报考10所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初高中学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并被顺利录取的具有启东户籍和学籍的高考生在学成回启执教后,最高可以享受高达54万的补贴。截至目前,已吸引42名高考生报考优质师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