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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编办坚持“3+3”思维 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发布日期:2023-03-01 14:36:3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如皋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一、坚持“法治思维”,提升机构编制法治质量

一是筑牢法治观念。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以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将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推动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将《条例》纳入干部党校培训课程,开展学习宣传,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坚持以《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管理机制;严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规定,严把事项申报关、决策落实关,坚持原则不动摇。

三是强化执行力度。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统筹编制资源配置,按照事业需要合理调剂,对职能弱化单位做到只减不增,对民生事业予以重点保障,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严肃“三定”规定的法律权威,强化刚性约束,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坚持“系统思维”,夯实机构编制法治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口”意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全局中考量,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贯彻落实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标对表党委工作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是树立“一盘棋”理念。加强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的协调配合,突出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机构编制为龙头,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组织部门配备干部、人社部门录(聘)用人员、财政部门核拨人员经费严格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实行“闭环式”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注重工作流程优化再造,从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用编流程。推行“用编计划提前申报—选人进人联合会签—业务平台实时监控—集中反馈校错纠错—实地督导考核促效”的“闭环式”管理模式。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为根本遵循,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先申请、后计划、再进人的标准化流程,持续挖掘事业编制内部潜力,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使有限编制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

三、坚持“底线思维”,维护机构编制法治权威

一是坚守政治“底线”。坚守机构编制部门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定位,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时刻从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工作。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严守总量“底线”。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绳,把牢纪律“红线”,守住总量“底线”,严格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职数核定。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内外联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监督管理链条,推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事业单位监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形成合力,构建大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促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把牢进人“底线”。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和“凡进必考”的原则,坚决抵制“条条干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工作流程,切实加强部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坚决禁止以任何理由超编进人或违犯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进人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