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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委编办严把“四关”做深做实机构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2024-03-15 16:13:1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启东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方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两个维护”,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充分认识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和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省、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把“严”党管机构编制法制权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管理》,明确编制使用审核范围、原则、内容和要求,从而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瞻性、统筹性和规范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三是聚焦中心大局,把“优”资源配置职能落实。服务党管机构编制中心大局。围绕党政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城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优化资源配置,理顺权责关系,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总量控制加强用编计划管理,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进人报批制度和前置审核管理制度,着力加强“紧缺人才引进”,通过机构编制资源倾斜,为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把“实”党管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把执行机构编制“四个严禁”“五不准”等规定纳入市委对各单位巡察、保证目标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三责联审”重要内容。严肃整治“条条干预”,落实“12310”网上举报受理平台规定,及时查处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积极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进一步督促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发挥机构编制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