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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扛牢“双减”责任,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1-09-09 11:07:15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并结合市区两级“双减”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海门区委编办立足自身工作职责,扛牢责任,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积极作为,通过理顺职能、调整编制、完善机制等措施,助力“双减”政策落地生效。

理顺工作职责。迅速研究学习上级关于“双减”工作有关要求,吃透精神,明确目标方向。进一步理顺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职责,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管工作体系。在区教育体育局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设科长、副科长各1名,强化有关职责,并按照每2万名中小学生配备不少于1名管理人员,核增一定编制,用于加强、配备监管人员力量。

动态调整编制。会同区教体局对全区中小学最新学生数进行重新统计、梳理,采取学校上报、学籍系统核查等方式,掌握最新各校学生数、班级数等信息,根据各校最新的学生数,按照各学段编制核定标准,采取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测算出各校应核编制数,同时,考虑部分学校小班化、因病、因孕等原因,适当核增部分编制,形成全区中小学编制调整方案,做到动态调整。

完善体制机制。一是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确因区中心工作必须借用的,应经区教体局同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二是科学做好招录保障工作,依托实名制系统,并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科学测算、分析各中小学下年度教师退休、近年来教师实有数变化等情况,提前谋划考虑今后一个时期的教师招录补充工作。三是健全网格化巡查机制,将“区镇责任+网格员”的监管责任落实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神经末梢”,完善“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对镇街网格巡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用好12345热线、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优势,破解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和监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