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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坚持三个理念 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
发布日期:2024-06-06 14:24:29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如皋市委编办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坚持科学规范从严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断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是坚持高站位落实政治理念。坚持以法治理念来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年初通过室务会会议等形式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要点措施,年末形成落实报告。修订完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制定《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和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新要求。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市委编委会学习内容,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做好机构编制政策宣传解读,常态化举办机构编制业务大讲堂,结合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监管等日常工作进行政策讲解,提高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是坚持高质量服务质效理念。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镇街“扩权赋能”,依法赋予镇街行政执法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持续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深化基层执法改革,完善镇街执法机制,持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和“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与镇街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奖惩等机制,探索“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回应解决群众问题诉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估分析,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

三是坚持高标准执行底线理念。严肃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定期开展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面“体检”,实地检查、及时整改机构编制事项执行落实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重点从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执行“三定”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检查部门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超配领导等违规情况,严肃问责。强化内部齐抓共管,实现科室监管联动,重大机构编制事项共同研究审议,提高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和监管力度。强化与纪检监察、巡察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将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条条干预等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等监督范围,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