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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四个到位 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24-06-05 14:22:30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年来,如皋市委编办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制度执行到位。坚持依法依规统计,严格对照《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要求开展统计工作,认真抓好数据源头质量关。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数据严格把关,对填报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的当场纠正修改。规范用编审核程序,认真做好各类进人用编审核工作,严守机构编制“底线”,不越机构编制“红线”,在保障重点领域和单位需求的同时,总体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

二是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委编办数据年报通知要求,依托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和南通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高效、精准完成了年度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保障重点、合理用编、科学预测、留有存量”的原则,保障编制资源的有效利用。认真审核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用编申请计划,严格控制人员规模不突破总量,科学保障人员有序补充。

三是服务保障到位。着力发挥统计数据决策参考作用,根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需要,及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基础参考。规范南通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各项指标填报,通过采取培训会、现场指导、制作简易说明书等方式,完善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基础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是精细管理到位。明确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机构编制变动信息和实名制信息台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对已审批的职数使用情况及时登记。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的更新调整管理,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信息变动的,要求各单位1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批复文件在南通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内调整到位,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四清两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