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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发布日期:2014-05-23 14:36:5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1.举报需要提供违反机构编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便及时受理。以举报某单位超编进人为例,举报人应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该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和实有人员名单等。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的效率,建议举报人首先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或省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

3.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进行实名举报的,我们将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4.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