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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编办“双措并举”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8-17 14:39:51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基本要求。启东市编办自2016年4月被中央和省编办确定为全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县市后,迅速行动,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体制机制为出发点,加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职能清理,打牢改革根基。职能梳理是推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突破口,根据中央、省、南通关于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筛选出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发放《启东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情况调查表》,全面摸清机构运行、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等情况,同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先后赴农委、住建、交通等部门专题研讨,从主管部门、监管对象、服务对象三个方向入手,通过走访、座谈、查看等形式深入掌握各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事项和任务量,并将其作为后期编制划转的重要依据。

二是详实制定改革路径,筑牢改革之本。参照国家法律法规、中央政策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本着政事分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的原则,形成《启东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28个事业单位纳入此次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范畴,其中9个只转职能不转机构,4个职能整合到主管部门转为内设机构,另15个行政执法机构将纳入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统筹推进。改革后,撤销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撤销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增加科级事业单位2个;撤销股级事业单位4个。改革共需核减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08名,申请置换行政编制72名。《方案》分别于2016年10月和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于今年5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至上级编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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