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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出台全国地级市首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4-30 14:28:42 字号:[ ] [打印内容] [关闭窗口]

近日,南通市政府颁布《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标志着南通成为全国首个以立法方式保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城市。

2015年以来,我市抓住国家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机遇,打破部门壁垒,以企业注册简便、项目审批提速为目标,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到底”,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李克强总理对南通市“一枚印章管到底”的做法给予肯定。为继续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切实将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优势,我市通过出台政府规章方式,进一步固化制度成果,放大改革成效,激发发展活力。

《办法》共29条,主要从政府统筹推进、部门职责分工、集中事项确定、审管联动、信息共享、批后监管、工作监督等方面,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规范,特别对集中审批、审管联动做出具体规定。《办法》坚持以立法保障、推动和引领改革,结合南通实际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举措进行细化和完善,力求符合南通实际、解决南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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